Page 91 - 兴城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税务文化建设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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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加入,紧接着 2014 年 6 月 1 日的电信业,2016 年 5 月 1 日建
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至
此,“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三)改革积极意义
从“营改增”的背景来看,其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首先
减少了重复征税,消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分别征收的时候,纳税人
从事的二、三产业间无法抵扣的弊端;其次扩大可抵扣范围,调
动企业扩大再生产积极性,经济市场充满活力;再次减轻了纳税
人负担,李克强总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承诺,肯
定了“营改增”的积极意义,也让所有纳税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二、“营改增”对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影响
“营改增”在全国全面推开之后,除了对纳税人本身的影响
之外,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税务机关了。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
“营改增”所涉及的业务囊括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量涌入
的纳税人对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一)纳税人方面
1、纳税人对“营改增”认知的不足导致基层管理难度加大。
习惯了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对增值税不甚了解,面对陌生的税种
以及突然变化的管理机关、管理人员往往不愿意配合我们进行管
理工作,而某些表面看似增加了税率更让纳税人对国税管理存在
抵触情绪,基层管理工作难以开展。
2、“营改增”纳税人经营的特殊性、复杂性给基层管理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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