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土地改革地念館電子報第七期-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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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不動產實價登錄查詢網的資料是否會自動上下架?

                    A:不動產成交案件申報登錄及揭露之主管機關為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資
                    訊揭露與否係由縣市政府決定,如有已揭露案件而改為不揭露之疑慮者,請逕
                    洽不動產所在地縣市政府或地政事務所辦理。

                    Q: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屋齡如何計算?
                    A:屋齡係指交易當時之屋齡,其計算原則為「交易年月—建築完成年月」,交
                    易年月為申報人所填寫,建築完成年月為建物標示部所登載之建築完成日期。
                    屋齡為空白時,有兩種情形,一為交易當時屋齡未滿 1 年,一為建物標示部未
                    登載建築完成日期致無法計算屋齡。

                    Q: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價格查詢服務網中,不動產交易標的地圖顯示原則
                    為何?

                    A:服務網地圖顯示交易標的之點位,土地交易案,以該筆土地地號之中心坐
                    標顯示;房地交易案,以該筆房地交易最大土地面積之坐落地號,其地號中心
                    坐標顯示。  僅供示意參考,呈現標的附近大致區位,並非標的實際中心位置。
                    Q: 哪些情形需要辦理實價登錄?

                    A:1、買賣案件:凡登記原因為「買賣」的移轉案件,應由買賣雙方於申請移
                    轉登記時一併申報登錄;預售屋已經由銷售者或代銷業申報過的案件亦同。若
                    登記原因非屬買賣,如贈與、拍賣、交換、共有物分割等,雖有產權移轉,但
                    無頇申報登錄。

                    2、租賃案件:透過不動產經紀業成交之租賃案件,應於簽訂租賃契約書後 30
                    日內,由不動產經紀業申報登錄。若當事人自行成交,則無頇申報登錄。
                      3、預售屋案件:110.7.1(含)後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不論是自售或委託代
                    銷,均應依新制規定,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日貣 30 日內辦理預售屋買賣成交案
                    件資訊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實價登錄由銷售預售屋者(即預售屋建物契約之

                    出賣人)申報登錄,但透過代銷業者銷售成交者,則由代銷業者申報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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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文獻: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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