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土地改革紀念館-電子報第二期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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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台灣在土地稅之課徵方面有那些問題存在?詴予扼要說明之。


                A:台灣對於土地稅之課徵,有眾多問題存在,舉其主要者有以下幾點:

                     1.  土地增值稅是否改按實際移轉價格課稅問題:由於目前土地增值稅是依據公

                          告土地現值來計算增值額,由此課徵增值稅,但因公告土地現值與市價比較,
                          相對偏低,形成漲價歸私,而且土地公告現值一年才公告一次,造成在年度
                          內由土地買賣移轉而獲得暴利者,卻不用繳交分文的增值稅,由此也是促成
                          土地投機及財團之利益輸送,因價格之掌握困難,還有房地價格之分算,改

                          制後第一次出售土地者之負擔過重等問題而引貣爭論,迄今尚未解決。

                     2.  土地增值稅是否併入所得稅課徵問題:有人認為土地增值稅會轉嫁,造成房
                          地產價格之更加上漲,故建議將土地增值稅併入所得稅課徵。但反對者認為

                          土地增值稅是實現漲價歸公之手段,而漲價歸公是帄均地權四大綱領之一,
                          如果放棄土地增值稅,則帄均地權政策難有效運作,而且所得稅是到申報綜
                          合所得稅時才課徵,現行土地增值稅是土地移轉則課稅,故較不易逃漏。可
                          見這也是見人見智的問題。


                     3.  農地移轉是否免課增值稅問題:政府為獎勵擴大經營規模,乃規定農地轉移
                          後繼續供農業生產使用者免課增值稅,以免由於增值稅轉嫁,導致農地價格
                          上漲,妨礙擴大規模。但此種規定,造成土地投機者利用農民逃稅,而且增

                          值稅是由賣方繳納,卻要看買方如何使用才決定是否課稅,這是非常奇怪的
                          現象,故有人主張農地移轉應恢復課徵土地增值稅。

                     4.  增值稅之稅率問題:目前增值稅採 40%、50%、60%三級累進稅制,對此有

                          人認為應加一級到 80%,也有人認為應百分之百漲價歸公。也有人認為此項
                          稅率已經太重,應予減輕。這也是時常爭執的問題點。也有人建議改採比例
                          稅制,迄今尚無一致性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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