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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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


                   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二)科学高效原则。坚持务实高效,进行决策的前期


                   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


                   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

                   规规定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


                   项,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四)责任追究原则。参加决策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公正行使决策权,充分发表意见,表明个人态度。坚持谁决


                   策谁负责,责任与过错相适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 “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四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制度规


                   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

                   理办公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发展战略、发展目标、经营方针、中长


                   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关于资产调整和产权转让、资本运营、资产


                   损失核销、年度资金的使用方案、重大资产处置、废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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