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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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意见及重大责任追究以及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
事项。
第五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指公司直接管理的领
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任免事项和后备
人选的确定。主要包括:
(一)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
成员的提拔、推荐、任免、聘用、奖励、处分、解聘和后备
人选的确定事项;
(二)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委派或者更换执行董事、执行
监事,向控股和参股单位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
会成员和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
免事项;
(三)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调整,对外招收聘用
大中专毕业生、急需人才引进的计划方案,重点工程的人员
选备等事项;
(四)推荐地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人选事
项;
(五)其他重要人事管理事项。
第六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投
资融资、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
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公司特大和重大研发项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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