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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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垫资事项;


                         (四)公司年度对外捐赠、赞助支出预算,因重大自然


                   灾害等需要超出预算规定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


                         (五)按照上级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


                   定的其他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和权限

                         第八条          决策的形式: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


                   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形式,主要形式有:


                   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


                         (一)党委会会议。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书记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的需要,确定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也可由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成员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应


                   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的需要,可以通知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人员列席会议。


                         (三)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


                   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


                   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四)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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