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7 - 监察部管理制度汇编(20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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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使用,对外投资、担保、垫资事项;
(四)公司年度对外捐赠、赞助支出预算,因重大自然
灾害等需要超出预算规定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
(五)按照上级和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需要集体研究决
定的其他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章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形式和权限
第八条 决策的形式: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
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形式,主要形式有:
党委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等。
(一)党委会会议。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书记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的需要,确定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也可由董事长委托其他董事成员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应
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和议题的需要,可以通知
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人员列席会议。
(三)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
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
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四)总经理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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