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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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

                         16.合理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严格执行公司外事工作管理规定,

                   围绕海外业务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以下称出访)活动。坚


                   持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

                   考察性出访,不安排重复性检查出访,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搞

                   公费出国(境)旅游等不正之风。出访必须是执行主管或分管的业务,不得借故

                   出访,原则上不参加各地区、各部门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组织的考察性

                   质的双跨团组。出访前要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开展外事教育,围绕任务精

                   心准备考察提纲或培训计划,回国后要认真撰写出访报告或培训报告。

                        17.控制出访时间和随行人员。安排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出访活动,如参


                   加国(境)外项目投标、现场考察、项目施工、业务洽谈、检查推动工作、签约

                   等,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出访时间和随行人员。陪同党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高访、

                   参加上级机关出访等,按照上级要求安排出访时间和随行人员。参加出国(境)

                   培训、国际会议、展览会等非生产经营性商务活动,按以下要求安排出访时间和

                   随行人员:公司领导每次出访不得超过 3 个国家和地区(含经停国家和地区,不

                   出机场除外,下同),出访 1 国(地区)时间不得超过 5 天,出访 2 国(地区)时间

                   不得超过 8 天,出访 3 国(地区)时间不得超过 10 天,出席国际会议一般不超过

                   7 天。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每次出访不得超过 2 个国家(地区)。公司主要领

                   导出访团组中,陪同的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 3 人;其他公司领导出访团组中,陪


                   同的部门负责人不得超过 2 人。每个团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 6 人。严禁拆分团组

                   或组织“团外团”。出访团组不得擅自改变路线,缩短或延长在外停留时间。

                         18.务实节俭安排出访活动。出访团组不安排所属单位负责同志、出访无

                   关人员赴机场接送。出访团组与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不互赠礼品,不得用公款相

                   互宴请。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外赠送礼品应符合相关规

                   定。个人接受国(境)外授予的学位、勋章及荣誉称号等,须按规定报批。严格

                   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五、改进新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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