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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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列支业务招待费,规范业务招待费的核算,不得将其他费用纳

                   入“业务招待费”科目核算,也不得在其他会计科目核算业务


                   招待费。

                         第二十六条  基层单位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由本单位经


                   理签字审批;公司总部各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预算范围

                   内,单笔金额低于 2000 元的,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超出上

                   述条件的,由主管领导和总经理签字审批。预算范围之外的,


                   不得提交审批。

                         第二十七条  以下费用,不予报销:


                         1.歌厅、洗浴、足疗、按摩等娱乐费用;

                         2.单张发票面额超过 3000 元的招待费用(连号发票按一

                   张算);


                         3.购置非公司日常运营使用的营养品、首饰、服装、箱包、

                   电器、手机等;

                         4.个人出差就餐费用。


                         第二十八条  业务招待费实行“逐笔报销”制度,不得将

                   多笔业务合并成一笔进行报销。

                         第二十九条  公司总部和基层单位以及基层单位之间不


                   得互相转嫁业务招待费,不得跨年度报销业务招待费。

                         第三十条  不得从业务招待费中列支应由个人支付的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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