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107年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_牽手篇
P. 69

Ңᕿ̳ə /      69





                  卡」者。
            (2)補助項目如下:門診、急診掛號費、部分負擔費用、住院之部分

                  負擔費用及其他經衛生局公告之補助項目。
            健康檢查 / 兒童安全健康諮詢

            ● 配合全民健保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進行。
            ● 0 歲至 1 歲半,諮詢及指導 4 次。
            ● 1 歲半至未滿 2 歲,諮詢及指導 1 次。
            ● 2 歲至未滿 3 歲,諮詢及指導 1 次。

            ● 3 歲至未滿 6 歲,諮詢及指導 1 次。
            ●每位 6 歲以下兒童,最多可使用 7 次。
            申請方式

            持相關證明文件至臺北市各區健康服務中心辦理,如經審查資格無誤,
            現場立即核發兒童醫療補助證,證件並於查驗後歸還,另有傳真、郵

            寄、網路申辦共 4 種方式。

                                                              臺北市第 3 胎(含)
             補助證名稱                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
                                                               以上兒童證明卡
                                     第二類兒童:
                                     1. 兒童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第一類兒童:
                                     2. 其他證明文件:
                      兒童及父母之一(或監                               父母之一(或監護
              申辦應備                      低收入戶―低收入戶證
                      護人)之戶口名簿(或                               人)之國民身分證
                                         家境清寒者―切結書
                      戶籍謄本)正本
                                         罕見疾病患者―診斷證明書
                                         重大傷病者―重大傷病卡
              受理單位                臺北市各健康服務中心                  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
            到張貼有「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特約醫療院所」標誌之醫院或診所,主動出示「臺
            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及「全民健康保險 IC 卡」,就可以減免相關醫療費用,特約
            醫療院所名單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http://health.gov.taipei) 查詢。洽詢
            電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護管理處 1999 轉 7084。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