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1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P. 1331
法律汇编
5.《关于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及全市租赁汽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
施的通告》(2020.1.31)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疫情防控“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公共交通工
具上的传播,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市租赁车实施
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主城区轨道交通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 7:30 至 20:30。延长行车间隔。
轨道 1、2、3、6、10 号线和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 20 分钟;轨道 4、5 和 6
号线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 30 分钟。
二、调整主城区公共汽车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 7:30 至 20:30,暂停所有公交夜
班线路。降低发班密度。行车间隔调整为 30—60 分钟,市民出行可通过百度
地图、高德地图、车来了等应用程序,提前查询公交车辆到站信息,合理安
排出行时间。整合削减线路。在保障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医院等基本公
共交通出行前提下,合并主干道部分走向重复的路线,削减部分次支道路的
公交线路。
三、调整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
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力削减 50%。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
留好乘客信息,信息留存时间不少于 14 天,以备特殊情况下调取信息。
四、调整全市租赁汽车运行
暂停全市 9 座以上租赁汽车运行。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
控组
2020 年 1 月 30 日
第 1331 页 共 1354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