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1 -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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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汇编

                        5.《关于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及全市租赁汽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

                   施的通告》(2020.1.31)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疫情防控“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千方百计阻断病毒在公共交通工
                   具上的传播,自 2020 年 1 月 31 日起,对主城区公共交通和全市租赁车实施

                   更加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主城区轨道交通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 7:30 至 20:30。延长行车间隔。

                   轨道 1、2、3、6、10 号线和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 20 分钟;轨道 4、5 和 6

                   号线支线,行车间隔延长至 30 分钟。


                             二、调整主城区公共汽车运行


                             缩短运营时间。运营时间调整为 7:30 至 20:30,暂停所有公交夜

                   班线路。降低发班密度。行车间隔调整为 30—60 分钟,市民出行可通过百度

                   地图、高德地图、车来了等应用程序,提前查询公交车辆到站信息,合理安

                   排出行时间。整合削减线路。在保障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医院等基本公
                   共交通出行前提下,合并主干道部分走向重复的路线,削减部分次支道路的

                   公交线路。


                             三、调整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


                             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运力削减 50%。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

                   留好乘客信息,信息留存时间不少于 14 天,以备特殊情况下调取信息。


                             四、调整全市租赁汽车运行


                             暂停全市 9 座以上租赁汽车运行。


                                                              重庆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运输防

                                                                                                 控组


                                                                                   2020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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