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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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队成长、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泉开管〔2021〕25 号),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新春 0595-22353031

9、关于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
补助

政策要点:(1)市财政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
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按不高于设备原值的 10%给予不超
过 100 万元补助。区财政对新获得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
中心引进和购置研发设备补助的企业。(2)在市补助的基
础上,区财政按 1:0.5 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家企业最
高不超过 10 万元。

申报要点: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购置的专用研
发设备投资额(不含增值税)在 100 万元(含)以上或单台
套 20 万元(含)以上。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梯队成长、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泉开管〔2021〕25 号),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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