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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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分别给予 25 万元、10 万元、5 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获得国
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按补差奖励。

申报要点:(1)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已建立工业设
计中心的企业,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
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和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80%。工业设计中心创
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
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
(含版权)20 项以上。(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已建立工
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上,其中具有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 80%;相关
研究试验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不低于 400 万元;上年度工业
设计中心投入经费占企业 R&D 支出比重达 30%以上。(3)市
级工业设计中心:已建立工业设计(部门)的工业企业,从
业人员 15 人以上,其中具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大学本科
以上学历人员、技师职业资格(二级)人员、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 60%。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
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上年度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经费
占企业 R&D 支出比重达 20%以上;获得过市级以上工业设计、
创新设计等赛事奖项至少 1 项,或近两年内获得 5 项以上国
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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