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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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意见》(泉开管〔2021〕25 号),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新春 0595-22353031

12、关于采购国际 IP 形象项目

政策要点:区财政按当年度采购费的 3%给予采购企业奖
励,每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申报要点:每年向非关联单位采购国际 IP 形象品牌授
权或者所有权费用达 500 万元及以上,并在开发区实施转化
的企业。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
新、梯队成长、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实施意见》(泉开管〔2021〕25 号),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新春 0595-22353031

13、关于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作

政策要点: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市财政按与信息化
相关软硬件投资额 10%的比例给予提供“互联网+”解决方案
或服务产品的企业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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