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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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政策要点:(1)市财政对产业龙头企业产值首超 10 亿
元、30 亿元、50 亿元和 100 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分
别给予 3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和 200 万元奖励。(2)
区财政对企业产值首次超过 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15 亿
元、30 亿元、50 亿元、80 亿元、100 亿元和 200 亿元的,
分别给予 3 万元、5 万元、30 万元、3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120 万元、200 万元和 2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
奖励按就高补差的原则实施,企业达标,立即兑现。

申报要点:产值首次超过 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15
亿元、30 亿元、50 亿元、80 亿元、100 亿元和 200 亿元的
企业。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进一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措施》、《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梯队成长、扩大对外开放合作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泉开管〔2021〕25 号),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新春 0595-22353031

16、关于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政策要点:区财政对商贸、服务业企业销售(营业)收
入首次超过 3 亿元、5 亿元、10 亿元和 15 亿元的,分别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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