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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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市财政每家给予 20 万元的资金奖
励;对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的,市财政每个产品
给予 1 万元的资金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度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
的企业(园区)给予配套支持,市财政每家企业(园区)奖
励 10 万元。

申报要点:申报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
应链管理示范名单;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名单;列入
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
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州开发区绿色数
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政策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新春 0595-22353031

商务类

1、关于鼓励电商龙头做大做强

政策要点:按照企业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的
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申报要点: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
物商品年网络销售额超过 1 亿元、年纳税 100 万元以上、年
实际网络推广费用超 100 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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