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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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申请补贴。
以上政策出自《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

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 号),有效期至文件
废止之日。

政策服务单位: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永彬 0595-22350616

2、关于创业担保贴息

政策要点: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
基点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
财政给予贴息。分担比例:中央 30%、省级 30%、市县 40%。
(即以 LPR 为 4.65%为例,LPR+50BP=5.15%,申请对象承担
3.15%,政府贴息 2%)

申报要点:申报对象为法定年龄内(18-60 岁)的城镇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化解过剩产能
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
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
学回国学生)、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
民工、台湾同胞来泉创业人员和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
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
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的小微企业。

以上政策出自《关于进一步优化服务增加创业担保贷款
的通知》(闽财金〔2020〕23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
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8〕313 号),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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