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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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废止之日。
政策服务单位: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苏永彬 0595-22350616

3、关于以工代训

政策要点: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 3 次培训补
贴范围,按每人每月 500 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
长不超过 6 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
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 6 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
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申报要点:(1)市人社、财政商税务部门初步筛选符
合困难条件的企业名单(以 2021 年 1-6 月增值税应税销售
额同比 2020 年 1-6 月下降 10%及以上来确定,企业划型根据
闽人社文〔2020〕36 号规定的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类
型确定);(2)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对象须是失业保险参
保缴费人员,且享受补贴月份须正常缴纳失业保险费。

以上政策出自《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
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闽人社文
〔2021〕40 号)、《关于组织实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闽
人社办〔2020〕108 号),有效期至文件废止之日。

政策服务单位: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祖伟 0595-2235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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