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P. 41
术原始创新等有突出贡献的工程项目部和技术带头人。
申报要点:(1)具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奖励金额 50

万元;(2)施工企业主编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标准代号:
GB、GB/T,不包含产品国家标准)或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标
准代号:JGJ、CJJ、CJJ/T 或 JG、JG/T,不包含产品行业标
准)或建筑企业申报的科研项目被列入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
并通过评审的奖励金额 10 万元;(3)主编工程建设地方标
准(标准代号:DBJ、DBJ/T、DBJT)或参编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标准代号:GB、GB/T,不包含产品国家标准)或参编工
程建设行业标准(标准代号:JGJ、CJJ、CJJ/T 或 JG、JG/T,
不包含产品行业标准)或第一主编住建系统国家级工法的奖
励金额 5 万元;(4)第一主编住建系统省级工法,或参编
省级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或获得省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
工程(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试点示范项目”“建筑业
十项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科技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
工程)并通过验收的,或企业科研项目被列入省级建设系统
科技计划项目并通过评审的奖励金额 1 万元。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
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意见》等两份文件
的决定(泉政文〔2020〕6 号),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政策服务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志雄 0595-22353052

— 37 —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