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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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祖伟 0595-22353028

知识产权类

1、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

政策要点:培育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市级财政对
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 10 万元;新认定
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 5 万元。

申报要点:每年 7 月底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
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报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
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
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 表评分达 75 分以上,并且 B 表评分达
80 分以上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属于区域
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2)《国家知
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达 90 分以上
的企业,或者第 1-3 项一级指标中,某一项一级指标得分比
达到 80%以上且总分达 70 分以上的企业。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 号),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政策服务单位:开发区市场监管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傅仰栽 0595-2815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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