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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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确认。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

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 号),以每年申报通知为
准。

政策服务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尤章华 0595-22353003

5、关于泉州市引进博士人才

政策要点:(1)对新设立并经人社部、全国博管会批准
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建站资助。资助
资金主要用于补贴申报单位为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购置的
仪器设备、实验材料、软件资料,以及改善博士后工作条件
等支出。(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员,
给予一次性 3 万元培养资助。资助资金用于工作站与高校联
合招收培养博士后人员的管理经费支出。对中期和期满考核
合格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分别给予 5 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3)
每年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选中单列 20 个申报指
标,对博士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的科
研经费资助。

申报要点:(1)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展博士后科研工
作的基本条件,且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健全,有结构较合
理的研发人才团队,有能力并按计划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
(2)博士后设站单位经批准开展博士后工作以来,已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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