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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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人才分别给予 8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购房补助。(3)可享受除工作、生活、住房、子女
教育等方面保障,以及医疗费用报销、交流培训、户籍迁入、
出入境停居留、编制周转、税收优惠、文化景区服务等 26
条惠才待遇。

申报要点:(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面向以受聘、合作、
受派、创办企业等方式在泉就业创业的企事业单位人才,要
求个人信用记录良好,在泉缴交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
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低于 6 个月的人才。(2)人才划分为
第一至第七层次。其中,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由市级认定,
给予相应政策待遇。(3)在泉申报认定的省高层次人才,
原则上省特级、A 类人才比照市第一层次人才;省 B 类、C
类人才分别比照市第二、第三层次人才进行服务管理。(4)
采取条件确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须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2021 年版)》规定条款之一,可登录泉州人才港
湾网站一站式申报认定服务大厅进行申报,认期 6 年,满足
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
新计算。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
策支持规定》(泉政办〔2021〕29 号),以每年申报通知为
准。

政策服务单位: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佳蔚 0595-22499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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