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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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申报要点:(1)省级高层次人才划分为特级人才、A 类

人才、B 类人才和 C 类人才。(2)适用于在闽就业创业的引
进人才(在闽就业或创业时间不超过 1 年,且来闽前在省外
学习或工作连续 3 年以上的人才)、现有人才(除引进人才
外,其他已在闽就业创业的人才)和有意来闽就业创业的待
引进人才(已与省内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或拟来闽创业
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3)满足资格条件认定标
准的人才可登录“海纳百川”人才网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
统,按程序申报、分级审核、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
认、报备发证后认定为相应层次福建省高层次人才。(4)
实行认期制管理,认期为 6 年。认期内,高层次人才符合更
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晋级;晋级后,认期重
新计算。

以上政策出自《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
行)》(闽委人才〔2020〕4 号),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政策服务单位: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佳蔚 0595-22499331

2、关于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

政策要点: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
酬 60%的标准发放补助,最高每年不超过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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