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P. 56
用人单位登录“互联网+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
册后进入“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端口,填写《泉州市高技
能人才直接认定用人单位信息登记表》,并上传具体实施方
案提交至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
通过后,用人单位应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审评,公示后经人
社部门核准,同时报当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纳入技能
人才统计范围。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暂行规定》
(泉人社〔2021〕12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 7 月 15 日。

政策服务单位: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祖伟 0595-22353028

8、关于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

政策要点:(1)经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
室,将给予每家 10 万元的补助资金。(2)每三年组织对同
批次的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
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 5 万元奖励。(3)工
作室领衔人招收的学徒,参加培训,徒弟培训期满一年的,
每月给予 300 元培训补贴;徒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
术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每月分别予
以 2000 元、1600 元、1000 元的培训补贴。领衔人在同一年
度享受带徒授艺补贴最多不超过 20 人;徒弟最多只能享受 3
年的培训补贴;取得证书的当年度按标准享受补贴,同一徒

— 52 —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