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泉州开发区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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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 50 万元。
以上政策出自《泉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管理规

定》(泉委人才〔2020〕8 号),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政策服务单位: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佳蔚 0595-22499331

7、关于泉州市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

政策要点:(1)经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的,
可按照 5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经
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技师)的,可按照 1000 元/人的标
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补贴。(2)经认定的高技能人
才取得与申请认定时所从事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的职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等级给予 1000-3000 元的见证补贴。

申报要点:(1)我市用人单位生产实践中具有精湛专业
技能,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
(三级)或技师(二级)水平的技能人才,可依照本规定予
以直接认定为泉州高技能人才(高级工)或泉州高技能人才
(技师)。(2)本规定所认定的职业(工种)为国家职业
分类大典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新公布的职业(工种)。职业分类大典未收录但用人单位
生产经营中实际存在的技能岗位,可按照相邻相近原则对应
到职业分类大典内职业(工种)实施评价。(3)高技能人
才直接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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