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110-1 親師手冊_Neat
P. 16
110-1 親師手冊 | 大溪高中
○專項測驗:由教練於期初自行訂定
註
○術科檢測:每學期統一施測「60 公尺立姿快跑、20 秒
註
反覆側步、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連續、三次跳 1600 公尺跑
走」等五項成績。
(2) 108 學年度(含)以後入學適用
出席
評分 測驗
比例 全 勤:100 分
達 4/5 以上:75 分
專 術 訓練 情意
達 3/5 以上:50 分
專項 項 科 達 2/5 以上:25 分
術科 測 檢
驗 測 達 1/5 以上: 0 分
專項體能訓
20% 50% 20% 10%
練(4)
專項技術訓
20% 50% 20% 10%
練(4)
○專項測驗:由教練於期初自行訂定
註
○術科檢測:每學期統一施測「60 公尺立姿快跑、20 秒
註
反覆側步、
一分鐘屈膝、仰臥起坐立定連續、三次跳 1600 公尺跑
走」等五項成績。
11.校訂必修、多元選修、加深加廣選修之課程,請依課程
內容之知識、能力、學習態度,各酌予比例訂定,於社群
或教學研究會決議,並於課程伊始清楚羅列,轉知學生。
(六)學生於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時,因故不能參加全部科目或部
分科目之評量,報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准予補行考試評量之,
成績採計方式如下:
1.請公假、重病(須持有公立醫院、教學醫院證明)、喪假(須
持直系血親尊親屬喪亡證明文件)、產前假、娩假、育嬰
假、流產假、陪產假、或不可抗力之偶發事故者:其成績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