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No.22 關照季刊 Apr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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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畫畫、玩遊戲、運動來抒發與調整                            1. 普遍性:每個人終有一天都會死亡,
               自己的感覺。                                        只是死亡的方式有許多種,且每個
                                                             人都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死亡。
             五、如何與兒童探討死亡及生                                2. 不可逆性:父母死後不會復生,不
                  命教育                                        會化作鬼魂或其他模樣回到自己身


             (一)檢視兒童的死亡概念                                    邊。
                 本案件的罹難者家屬—兩名幼童                           3. 無機能性:死後身體功能皆會停止

             第一次經歷親人過世,且年僅 6、7                               運作。
             歲,若以 Piaget 的認知發展理論,他                        4. 原因性:死亡的原因百百種,每個
             們還處於前運思期,即便知道死亡的                                人都有其發生的原因,包含生病、

             存在,但不見得能真正了解死亡的意                                老化、意外等,本案件死亡之父母
             義,甚至可能出現好奇的想法詢問成                                是因被殺害,與兒童吵鬧無關,也

             人「死後是否還會復生」等尚缺邏輯                                並非他們的錯,以此引導讓兒童減
             性的問題。也許對兒童來說,面對死                                少對自己的責難。
             亡的困惑與不解,其實超過悲傷失落                             5. 非肉體延續性:死後身體就會腐壞,

             的感受,因不明白死亡的意涵,而對                                是否轉化為別的形式,不同宗教有
             後續成人的反應感到困惑,也對自己                                不同的信念。
             難過的情緒感到不解卻不知道如何說
                                                          (二)如何與兒童進行後續之生命
             明。因此,李玉嬋等 (2012) 提到陪伴
                                                                  教育與創傷後陪伴
             兒童的悲傷旅程需兼具系統與發展觀
                                                               本篇舉例之案件屬刑事案件,且
             點的評估、檢視兒童死亡概念、重整
                                                          喪親兒童又是本案之目擊者,無可避
             意外的缺憾、面對無常與如常、接受
                                                          面地須接受訊問,由後續採訪可知檢
             兒童獨特的悲傷反應、引導其說再見
                                                          調及警察單位多次請孩子們前往警
             等,是助人工作者和照顧者需要注意
                                                          局、事發現場做筆錄,進行相關事證
             的。
                                                          等,可想見案件移送檢調單位後續仍

                 死 亡 概 念 可 依 據 Speece & Brent             會因司法調查的原因持續接觸。然而,
             (1984,1996) 提出之五個重要特性,                       在面對目擊父母遭砍殺的孩子們早已

             包含普遍性、不可逆性、無機能性、                             出現創傷反應,又因協助辦案被迫回
             原因性、非肉體延續性,藉此向喪親                             到案發現場,無疑會產生二次創傷。
             兒童說明其父母死亡的原因及結果:                             兩位兒童的祖父母目前為其主要照顧
                                                          者,但他們不僅心疼孫子和子女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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