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0 -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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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刚健且居于尊位,当涣之时,上有“涣汗其大号;涣王
居,无咎”的现象。九家易认为:五建二为诸侯,使下君国,故
宣布号令,百姓被泽,若汗之出身,不还反也。此本否卦,体乾
为首,来下处三成坎水,汗之象也,阳称大,故“汗其大号”。
象曰:王居无咎,正位也。
上九失当,当涣之时,具有“涣其血,去逖出,无咎”的现
象。虞翻说:应在三,坎为血,为逖;逖,忧也。二变为观,坎
象不见,故其血去逖出,无咎。
象曰:涣其血,远害也。
彖辞有言:涣,亨。刚来而不穷,柔得位乎外而上同。王假
有庙,王乃在中也。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虞翻解释说:否四之二,成坎巽,天地交,故亨也。乾刚为
王,假,至也。否体观,艮为宗庙,乾四之坤二,故曰“王假有
庙”,王乃在中也。坎为大川,涣,舟楫象,故曰涉大川,乘木
有功。二失正变应五,故利贞。
自然易 -- 255/323 -- Sep.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