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48
子照片;
(4)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
(5)在嘉兴缴纳社保记录单电子照片;
(6)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电子照片。
2、审核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
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市两办主任会议审议,审定后由财政部门下
达资金。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购房补贴申请。
(五)经费来源
博士:市属单位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南湖区、秀洲区、经
开区的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 50%。
硕士:市属单位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南湖区、秀洲区、经
开区的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八、硕博人才租房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无商品房的(或未取得不动产权
证书),可申请租房补贴。博士 2500 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 10
年;硕士 1000 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 3 年。已申请购房补贴的,
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2017 年 1 月 1 日后在嘉兴申报入选市级
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可按相应层次享受更高标准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