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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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大力度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以下简
称“精英计划”),加速引进和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
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具有国际视野、
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提
升我市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着力发挥创业创新领军
人才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中共嘉兴市
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
若干意见》(嘉委〔2017〕4 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精英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市外侨办(市
侨联)、市金融办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负责统
筹协调,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负责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 精英计划围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全市经济社会发
展需求,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信息经济、文化、旅游、时尚、金
融、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高端人才,新
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能源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领域高
端人才,以及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
急需的高端人才。加大青年人才和外国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引进
非华裔外国专家和 35 周岁以下青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