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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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八条 创新人才项目申报人(自然人)所在用人单位必须
在嘉兴设立 1 年以上,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比较健全,
配套支持措施完善。申报上述各类人才项目,除有重大创新突破
外,累计申报不得超过 3 次,已入选历年精英计划的人才不可再
次申报。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以在学历、职务、职称等条件中
破格一项。
第三章 遴选途径及程序
第九条 精英计划每年发布公告,接受网上申报。一般通过
集中评审、创业大赛、直接认定、孵化移植等四种途径遴选人才
项目。同一人才同一年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途径申报。
第十条 集中评审主要对创新人才项目和当年度公告发布之
日(含)已在嘉兴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人才项目进行评审。具体
遴选程序为:
(一)项目申报
由申报人(自然人)在指定网站进入相应的申报类型界面注
册,并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二)审查推荐
按属地化管理方式组织实施,由申报人才项目所在地的组
织、宣传、教育、科技、人社、金融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
审,择优推荐,并经市级对口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市
专项办)。其中,高校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领域创新人才由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