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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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选
由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在海内外设立若干赛区,开展创业人才
项目的申报,对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二)初赛
由创业大赛承办机构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等
方式对初选项目进行比选,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建议名单。
(三)综合评审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开展技术先
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建议名单。
(四)决赛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组织决赛,按设定的名额决出一、二、三等奖,提出创业大赛拟
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
(五)审议公布
创业大赛拟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市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 直接认定主要对当年度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
端人才申请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进行认定。具
体认定程序为:
(一)自主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经属地
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