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58

(一)初选


                         由创业大赛承办机构在海内外设立若干赛区,开展创业人才


                   项目的申报,对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初选。


                         (二)初赛

                         由创业大赛承办机构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视频答辩等


                   方式对初选项目进行比选,确定进入综合评审建议名单。


                         (三)综合评审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开展技术先


                   进性和产业化成熟性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建议名单。


                         (四)决赛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组织决赛,按设定的名额决出一、二、三等奖,提出创业大赛拟


                   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


                         (五)审议公布

                         创业大赛拟入围精英计划建议人选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市委常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第十二条 直接认定主要对当年度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高


                   端人才申请精英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项目进行认定。具


                   体认定程序为:

                         (一)自主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高端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经属地


                   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专项办)。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