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小市民心聲---從盼望到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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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等 5 名法官審理,合議庭認為陳言行不

                   檢點,程度不重,可從輕懲處。判處罰金 216 萬元,讓性騷法官翻

                   案成功,這種判決謝靜慧抗議,憤而請辭職務法庭法官。


                         這個案例,說明立法院通過「法官法」從未檢討,原來期盼司

                   法公正,結果「官官相護」變得更貪腐,紀律更敗壞。法官貪腐不

                   受「貪污治罪條例」懲處,「法官法」成為遮蓋的惡法,立法院視而

                   不見?是否代表立法院也墮落。民進黨是國會最大黨,這是歷史首
                   次,若不利用機會修正,苛政猛於虎,所立之法都像「法官法」,那

                   麼民進黨成為國會最大黨,又有何意義?


                         民進黨是國會多數,對於考監二院存廢,民進黨從黨外時期就

                   高喊廢除,過去人少只能喊口號,現在多數卻成啞巴,蔡在廢除監

                   察院表現不如馬,2004 年扁時期,為了不讓監察院運作,國民黨以

                   多數否決監委提名,使得監察院空轉 3 年半,未見對施政影響,
                   2008 年馬上台,挾國會多數讓監察院運作,等到蔡上台取得多數,


                   表面上說要廢除二院,結果是謊言,二院至今運作如常。

                         民進黨多數可做的事很多,可以讓「陽光法案」重見天日,對

                   於司法敗壞,可修改「法官法」,對於法官「知法犯法」,應比照

                   「貪污治罪條例」加重刑罰侍候。對於社會追求公義,蔡都坐視不

                   管,「國會過半」對蔡而言,她沒有遭到國民黨多數阻撓,經歷陳水

                   扁推動公投、對美軍購、廢核四等錐心痛苦,若無此認知,國會多

                   數,僅是政策推動時減少阻撓,失去追求公義的價值和意義。


                         蔡在立法院擁有多數武器而不用,因出身國民黨官僚而無感,
                   就像扁案明知法院採「無罪推論」,陳水扁卻可未經審判,在總統卸

                   任當天,就以手銬覊押,接著以違法的程序,審判中途換法官、特

                   偵組製造假證據、台北地院法官周占春以「法定職權說」宣判無

                   罪,最高法院卻在馬干涉下,以「實資影響力」宣判阿扁有罪。


                         這些違法判例,蔡是法律博士豈會不知,當上總統就該主持正

                   義,不需特赦只要重審,恢復正常司法程序,必能真相大白,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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