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0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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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函日期,閏五月。按民國二十二年閏五月。弘公在閩南宏法十四

                   年,唯有二十二年是閏五月。

                   本函寫於泉州。依《新譜》:師五月十日赴泉州,閏五月為盧世侯

                   居士題所繪〈地藏菩薩九華垂跡圖讚〉……。

                   弘公在泉州直到陰曆十一月,始去草庵渡歲。




                   (42)因事留泉州,秋晚乃可入山也。(今年未能北上。)前承尊戚
                   施眼鏡甚為適用,但攜帶未能輕便。仁者前用之眼鏡,如已不合用

                   (聞人云:近十年即須換),乞以惠施。因余猶可適用此光也。且
                   備有兩具,萬一破碎亦可資急需。至鏡邊金質,可用他物塗之,無

                   有礙也。惟付郵寄下,頗非易事,或致途中破損,乞眼鏡公司代
                   寄,當妥善也。惠書,仍寄廈門轉泉州大開元寺。(二月後乃移

                   居。)丏尊居士道鑒。演音啟。──原書簡之六。




                   本函無日期。但根據民十七、十八、十九──三年,每年計劃到閩
                   南避寒,春暖返浙的行徑,可知,這封信寫於二十二年(民國二十

                   年因戰亂未赴閩,二十一年十一月成行)。由於二十一年江浙天氣
                   嚴寒,大師體弱不支,所以二十二年已不作回浙的打算。

                   寫這封信的時間,我們由年終向年頭倒推,可能獲得概略日期。


                   師於二十二年冬月到泉州鄉間草庵寺渡歲,根據下一函(新目第四
                   十三函)的日期(八月廿二日),向上推,由閩到滬信件,在民國

                   二十二年昇平時代,往返須二十天(加上雙方延擱時間),或至一
                   個月。則概算此函在陽曆七月中下旬。(陰曆閏五月底,六月

                   初。)

                   推定的理由有二:


                   一、二十二年,正月到五月,師均在廈門講律。五月十日到泉州開
                   元寺講經、研律、圈點《南山鈔記》,直到年底去草庵。但大師早

                   思入山靜居,可是因為編著《戒本羯磨隨講別錄》、《南山道宣律
                   師簡譜》、《梵網經菩薩戒本淺釋》等書,一再延遲入山。


                   二、據下一函,大師說:「承施目魚,感謝無盡。……」(目魚即
                   眼鏡),可見大師已收到夏丏尊寄贈的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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