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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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研發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三、 如為2家以上(含研究機構)之聯盟型計畫,須由其中一家企業擔任主導企業
向經濟部提出計畫申請。
申請期限 隨到隨審
申請資料應備如下:(請由計畫網站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案資料)
一、 應備資料
(一) 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1式2份,格式參見附件貳)。
(二) 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1式1份,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註
應備資料
。
/文件
(三) 前瞻型計畫構想審查簡報(1式10份,格式參見附件參)。
二、 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申請單位自行撤案,均不另
發還。
註:若無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得以公司自編財務報表並加蓋公司大小章代替。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計畫管理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2-2341-2314 分機:2208、2205 傳真:(02)2341-2094
地 址:10075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 51 號 7 樓 (永豐餘大樓)
計畫網址 http://aiip.tdp.org.tw
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整合型研發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為提升整體產業研發能量,鼓勵業者水平或垂直整合進行大型研發計畫,期望能
目 的
帶動整體產業鏈發展,形成產業聚落。
一、 計畫型態:鼓勵多家企業聯合申請:
(一) 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上中下游技術整合或跨領域技術整合,
創造產業鏈價值。
(二) 進行產業共同標準、協定或共通平台之建立。
計畫經費 (三) 建置具科技涵量之應用與服務,創新營運及行銷模式,並提升產業附
補助內容 加價值。
二、 計畫期程:3年以內。
三、 經費分配:補助比例原則為計畫總經費40%以上,最高不超過50%,其餘部
分由申請單位自籌。補助科目為投入創新或研究發展人員之人事費 、消耗
性器材及原材料費、設備使用費及維護費、技術引進費、委託研究費、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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