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P. 32

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三、 計畫期程:「研究開發階段」期間以不超過 2 年為原則。「價值創造階段」不

                                  超過 3 年為原則。
                             四、 經費比例:計畫經費補助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 50%,每家公司之
                                  補助款亦不得超過該公司計畫經費之 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本計畫可由單一國外企業申請,或由國外企業擔任主導企業結合本國企業聯合申
                             請並執行計畫。申請資格為:

                             一、 國外企業:
                                  (一) 具產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依國內法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
                                         或具產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或研究機構在國內依法登記成立

                                         之公司。
                                         ※若國外公司之本公司係依中華民國公司法在臺登記設立,後因公
                                         司營運發展而將總部轉移至國外者,視同為本國公司。(依據中華

                                         民國公司法規定,本公司係指公司依法首先設立,以管轄全部組織

                 申請資格                    之總機構)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
                                  (三) 在我國設有研究發展部門及足夠研究發展之專門人才及設備。
                                  (四)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3

                                         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

                             二、 本國企業:
                                  (一) 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
                                  (二)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
                                  (三)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3

                                         條所稱投資人之情事。

                 申請期限        隨到隨審
                             申請資料應備如下:(請由計畫網站下載取得相關電子檔案資料)

                             一、 計畫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 1 式 2 份
                 應備資料        二、 計畫構想簡報資料  一式 15 份
                   /文件       三、 申請公司最近 3 年會計師簽證查核報告書 1 式 1 份

                             四、 外國公司在台合法登記證影本1式2份
                             公司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公司自行撤案,均不另發還。



                                                                                                             25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