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P. 31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政府資源導覽手冊
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鼓勵國內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四、 公司負責人及經理人未具有「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 3 條所稱
投資人之情事。
申請期限 隨到隨審
請先詳閱計畫須知及計畫網站,並依計畫書格式撰寫計畫書,送件前可先依「資
格文件自檢表」自行查對,確認各項申請應備資料及計畫書內容符合規定後,檢
送如下資料進行申請:
應備資料
一、 計畫申請表與公司基本資料1式2份。
/文件
二、 計畫書1式2份 。
三、 最近3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1式1份 。
申請計畫所提送之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申請單位自行撤案,均不另發還。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計畫管理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2-2341-2314 分機:2220、2239 傳真:(02)2341-2094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二段51號7樓
計畫網址 http://aiip.tdp.org.tw
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連結與我國產業互補互利之跨國企業,來臺從事創新研發活動,藉由與臺灣產業
之合作,提升競爭力。共構我國產業全球研發體系,促成國際創新研發合作,創
目 的
造雙贏。共構我國產業生態系統,透過跨國企業與臺灣廠商共同合作,創造產業
價值。
一、 全球研發創新夥伴計畫鼓勵與我國產業互補互利之跨國企業規劃與開發符
合下列規定之創新技術:
(一) 國內外尚未具體成熟之技術,可在未來產業發展中,產生策略性之
產品、服務或產業。
計畫經費 (二) 具潛力可促使我國產生領導型技術或大幅提升重要產業競爭力及附
補助內容
加價值。
(三) 進行關鍵及共通性技術研發、上中下游技術整合或跨領域技術整
合,創造產業鏈價值。
二、 申請本計畫之計畫內容需為本部公告之推動領域。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