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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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專案類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
子計畫-歐盟多邊創新研發成員補助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為促進產業技術研發國際化,鼓勵企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掌握創新研發
目 的 趨勢、關鍵技術需求,進而布局智權,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拓展歐盟市場潛
在商機。
申請期程 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
一、 業界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包含「歐盟架構計畫(European Framework
Programme)如Horizon 2020;EUREKA計畫包括Network Projects、Eurostars
計畫範疇 或Cluster等;及由歐盟執委會支持的泛歐盟或主題型、區域整合型研發計
畫等執行經費之補助申請。
二、 研提計畫之範圍係屬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一、 計畫期程以不超過申請企業參與之歐盟計畫執行期間為限。
二、 經費編列不應高於該廠商參與歐盟計畫所投入成本,且補助比例最高不超
作業方式
過臺方計畫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三、 申請廠商需出席計畫審查會議並簡報。
廠商須以歐盟計畫正式成員(participant)之身分參與計畫之執行,正式成員定
申請條件
義為列名於歐盟計畫書及聯盟合約之成員列表(List of participants)者。
一、 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
二、 計畫書。
三、 歐盟計畫正式成員證明文件(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四、 通過歐盟審查之計畫書(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應備申請資料 五、 歐盟計畫契約,包括歐盟契約(Grant Agreement)及廠商以計畫成員身分
簽署之聯盟契約(Consortium or Cooperation Agreement)。申請時可先以草
約審查,但需限期提出正式契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需含中英文對照並
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六、 主導公司最近3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及所有聯合申請單位最近1
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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