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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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專案類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
                                                 子計畫-歐盟多邊創新研發成員補助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為促進產業技術研發國際化,鼓勵企業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掌握創新研發

                  目      的    趨勢、關鍵技術需求,進而布局智權,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拓展歐盟市場潛
                              在商機。

                  申請期程        自公告日起至民國106年12月31日止。

                              一、 業界參與歐盟創新研發計畫(包含「歐盟架構計畫(European Framework
                                   Programme)如Horizon 2020;EUREKA計畫包括Network Projects、Eurostars

                  計畫範疇             或Cluster等;及由歐盟執委會支持的泛歐盟或主題型、區域整合型研發計
                                   畫等執行經費之補助申請。

                              二、 研提計畫之範圍係屬本部業務職掌所支持之產業技術。


                              一、 計畫期程以不超過申請企業參與之歐盟計畫執行期間為限。

                              二、 經費編列不應高於該廠商參與歐盟計畫所投入成本,且補助比例最高不超
                  作業方式
                                   過臺方計畫總經費之50%,其餘部分由申請單位自籌。

                              三、 申請廠商需出席計畫審查會議並簡報。

                              廠商須以歐盟計畫正式成員(participant)之身分參與計畫之執行,正式成員定
                  申請條件
                              義為列名於歐盟計畫書及聯盟合約之成員列表(List of participants)者。

                              一、 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

                              二、 計畫書。

                              三、 歐盟計畫正式成員證明文件(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四、 通過歐盟審查之計畫書(需含中英文對照並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應備申請資料        五、 歐盟計畫契約,包括歐盟契約(Grant Agreement)及廠商以計畫成員身分
                                   簽署之聯盟契約(Consortium or Cooperation Agreement)。申請時可先以草

                                   約審查,但需限期提出正式契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需含中英文對照並
                                   裝訂於計畫書附件)。

                              六、 主導公司最近3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及所有聯合申請單位最近1

                                   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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