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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名稱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專案類計畫-國際創新研發合作補助計畫
子計畫-臺以創新研發成員補助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款金額及比例,申請單位無須到部簡報。
六、 當申請計畫期程超過1年時,如以方廠商在當年度計畫結束前,未提出申
請次年度補助或提出次年度補助申請但未獲通過;或計畫執行期間提出不
申請次年度補助;我方對廠商次年度之補助將予以終止。
申請條件 申請廠商與以色列廠商須簽署合作備忘錄或意向書,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一、 申請表及申請公司基本資料表。
二、 計畫書。
三、 臺以雙方廠商合作證明文件,含智財權分享與規劃(申請時可先以LOI或
應備申請資料 MOU審查,但需在提出正式合約後,始進行簽約事宜)。
四、 臺以雙邊合作表(Bilateral Cooperation Form, BCF)。
五、 主導公司最近3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及所有聯合申請單位最近1
年之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
主辦單位 經濟部技術處
計畫管理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聯絡窗口 諮詢專線:02-2341-2314 分機:2211、2218 傳真:(02)2341-2094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10075重慶南路二段51號7樓
計畫網址 http://aiip.tdp.org.tw/
計畫名稱 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產業高值計畫
適用廠商 全體企業
為引導產業朝向高值化發展,鼓勵業者切入高端產品應用市場,以提升整體產
業附加價值率,塑造我國高值化產品形象,以補助方式協助廠商藉由高值化研
目 的
發掌握價值鏈之關鍵技術,或開發創新的服務加值模式,切入高端產品應用市
場,創造產品單價(毛利)或銷售量倍數成長之商品價值。
一、 計畫範疇:
(一) 申請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 (產業高值計畫)之產品須具備切入
計畫經費 高端市場之潛力。
補助內容
(二) 屬產品/技術開發者,其應具掌握產品關鍵技術及創新性,屬服務加值
者,其服務內涵應具備科技含量及創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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