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未及时销假造成的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及监督执行。 (三)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附件文件 1.2019 年 31 省婚假一览表 2.2019 年 31 省产假、看护假一览表 3.请假审批流程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