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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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及劳动考勤纪律管
理,规范员工考勤程序,保障正常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
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公司,包括正式、试用、特聘人员。
三、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员工的休假有稽查责任。
(二)各中心/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险种负责人:对所管辖
员工休假负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的种类分别有:法定假日、事假、伤病假、年休假、婚
假、丧假、产假、工伤假。
(一)法定假日
元旦(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
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若国家规定有所调整,
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事 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急需处理的,经公司批准可申请事假,事假
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补贴等)。
(三)伤 病 假
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须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在提供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包括病休建议、病历等)的情况下,经公司
批准可申请伤病假。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固定工资的 60%(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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