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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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及劳动考勤纪律管

                   理,规范员工考勤程序,保障正常出勤,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


                   劳动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及各分公司,包括正式、试用、特聘人员。

                   三、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对所有员工的休假有稽查责任。

                       (二)各中心/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各险种负责人:对所管辖


                   员工休假负直接管理和监督责任。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的种类分别有:法定假日、事假、伤病假、年休假、婚

                   假、丧假、产假、工伤假。


                       (一)法定假日

                         元旦(1 天)、春节(3 天)、清明节(1 天)、劳动节(1 天)、端


                   午节(1 天)、中秋节(1 天)、国庆节(3 天);若国家规定有所调整,

                   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事 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因私急需处理的,经公司批准可申请事假,事假


                   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补贴等)。

                       (三)伤 病 假


                         员工非因工患病或受伤须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的,在提供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包括病休建议、病历等)的情况下,经公司


                   批准可申请伤病假。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固定工资的 60%(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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