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P. 6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考勤周期为


                   1 个自然月,即从当月的 1 日起至当月的末日止,但某一具体工作日

                   (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 8 小时(或 40 小时),平均每周工


                   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六、 考勤统计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收

                   集、确认、审核各部门月度考勤记录,每月编制的《员工考勤汇总表》


                   (附件一)作为核算员工工资的基本依据之一,同时应于每月 15 号之

                   前将上一月的《员工考勤明细表》(附件二)发至员工确认并存档保


                   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力资源部(或分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将排班情况予以存档保管。

                   七、考勤方式


                         总部和各分公司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条件采取电子打卡考勤或纸

                   质考勤方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一)电子考勤:指员工通过指纹打卡记录签到(退)情况,每

                   日 2 次,上下班各 1 次,考勤系统记录当天最早和最晚 1 次打卡时间为


                   上下班时间,作为判断是否迟到、早退和缺勤的依据,考勤记录上既未

                   能反应上/下班时间,又未提前 OA 申请休假、出差或因工作需要外出


                   未经所在部门、分公司或险种负责人同意外出的,按缺勤处理。

                         (二)纸质考勤:员工上下班须亲自签到签退,任何个人不得代


                   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签名;员工上下班未亲自签到签退或交由他人代

                   签到签退的,一经查实按迟到(或早退)处理,并给予双方全司通报


                   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罚。





                                                            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