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P. 97

借阅登记表》(附件 2),由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详细记录借阅的内容或


                   亲自复印材料;



                           2.人事档案查(借)阅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不


                   得泄露或扩散档案信息,未经许可不得复印,严禁涂改、圈划或抽取


                   撤换档案材料。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延期需再次申请,


                   档案归还时,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逐一核查档案内容,确认无误后,


                   方可入库。违反以上规定或损害档案保密性、安全性的,将追究当事



                   人责任。


                         (三)档案的转递


                          1.由于员工调动需转出人事档案的,应由转出单位及接收单位


                   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双方填写《档案移交清单》(附件 3)一式两份,


                   各执一份留档,并由转出单位将档案寄送至接收单位。


                   六、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及监督执行。


                   七、附件


                         1.档案编号备案表


                         2.人事档案借阅登记表


                         3.档案移交清单















                                                            94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