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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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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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輔仁神學著作編譯會出版的《神學辭典》,「文化」廣義地被視為人的

                   整個生活方式:這是一個複雜的整體,包括社會中各成員所共有的知識、宗教信

                   仰、藝術、倫理、法律、風俗、習慣、語言、象徵,以及其他各種能力。人生活


                   在社會中,一方面即接受整個社會所提供的文化遺產,另一方面由於自己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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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豐富了它的資源。對於「信仰」 的解釋,《神學辭典》則提到信仰是人類語言

                   運用中的基本概念,人若無信仰則無以生存。我們能從四個平面上去探討「信仰」

                   的運用:

                       1.  在人的生活中,常運用「我認為、我以為、我想」等方式來表達一些思想,


                          其中常包含著接受他人的權威,而把他人的言語當成真理一般接受。

                       2.  在哲學和存在的平面上,信仰等於基本的信賴,換言之,即人相信存在有


                          其意義。此外,信仰也包括了無上關切以及人生基本的抉擇(或主張)或

                          人生觀;更深切來說,信仰即是人基本上向無限奧跡開放的態度。

                       3.  就宗教而言,信仰是一種看法。當人開始答覆神的邀請,即讓那吸引人無


                          限的神做生命中的天主,並以心體心地按照神的心意來觀看世界,更接受

                          自我的存在,這就是信仰。

                       4.  以基督神學來看,信仰就是基本抉擇。基督徒藉此基本抉擇,在神聖的光


                          照下,依賴耶穌基督,並在教會的共同信仰中,答覆天主啟示給信友的愛。


                          從以上定義來看,我們可以知道一個個體對自身文化的認識多是受到外界


                   的影響與教育,但個人信仰的建立則是發自內心的感動與抉擇。文化與信仰對一

                   個個體的重要性可說是足相頡頑,兩者相輔塑造一個個體的思想與觀念。早期教




                   1   《神學辭典》第 81 條詞目「文化」

                   2   《神學辭典》第 315 條詞目「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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