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5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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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應用哲學批判



                                                 第一節  應用哲學定義


                          「西方學者認為,所謂的應用哲學家,就是以哲學技能和哲學背景知識向

                   決策者提供做出決定的依據或理由的學者。應用哲學家始終要考慮和認識作為一

                   個智囊團顧問的作用,要思考著具體問體並向決策者提供意見,而不是自己要成


                   為一個決策者,也遠不是柏拉圖中的哲學王,應用哲學的本質功能就在於尋求於

                   純哲學和做出決策之間的橋樑。」

                          「哲學家們建立智囊團,通過反覆驗證、辯論,試圖在制定和頒佈政策的


                   運動團體之前,對齊予以主動影響。」  (朱學剛, 2006)

                          西方學術界所用的應用哲學(Applied Philosophy)並不限定於一個學術,而

                   是一個大的、廣的範疇,最主要是以基礎哲學、哲學為中心,積極向外干預到各


                   個學科、解決社會目前各個議題、輔佐決策、找尋社會上潛在道德問題。其對於

                   應用哲學定義特別之處就是認為應用哲學不是純粹的應用,也不是


                          李賢中在《中國學術集刊 02-  哲學應用與應用哲學》序文中寫道:「哲學

                   應用」是由哲學既理論出發,如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等…,將這些理論應用

                   於現代思想之中。「應用哲學」的出發點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針對現代人生活


                   所面臨到的問題,提出哲學性的解決方案。  (李賢中, 2018)

                          這不僅簡單闡述了應用哲學的定義,也闡明應用哲學、哲學應用差異


                          郭國勳在《從哲學中分離應用哲學的根據》文章中明確為應用哲學找到了

                   有理論、有歷史和學科為根據的定義  (郭國勳,  從哲學中分離應用哲學的根據,

                   2002)。解決了過往應用哲學家單純主張「哲學的現代化必須實踐化、應用化。」


                   他仿效亞里斯多德將哲學二分為「第一哲學」與「第二哲學」的方法將哲學分為

                   基礎哲學與應用哲學,利用「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作其論點的基礎,並認

                   為理論理性之於基礎哲學,實踐理性之於應用哲學之層面的關係。(翟東林,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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