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5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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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應用哲學批判
第一節 應用哲學定義
「西方學者認為,所謂的應用哲學家,就是以哲學技能和哲學背景知識向
決策者提供做出決定的依據或理由的學者。應用哲學家始終要考慮和認識作為一
個智囊團顧問的作用,要思考著具體問體並向決策者提供意見,而不是自己要成
為一個決策者,也遠不是柏拉圖中的哲學王,應用哲學的本質功能就在於尋求於
純哲學和做出決策之間的橋樑。」
「哲學家們建立智囊團,通過反覆驗證、辯論,試圖在制定和頒佈政策的
運動團體之前,對齊予以主動影響。」 (朱學剛, 2006)
西方學術界所用的應用哲學(Applied Philosophy)並不限定於一個學術,而
是一個大的、廣的範疇,最主要是以基礎哲學、哲學為中心,積極向外干預到各
個學科、解決社會目前各個議題、輔佐決策、找尋社會上潛在道德問題。其對於
應用哲學定義特別之處就是認為應用哲學不是純粹的應用,也不是
李賢中在《中國學術集刊 02- 哲學應用與應用哲學》序文中寫道:「哲學
應用」是由哲學既理論出發,如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等…,將這些理論應用
於現代思想之中。「應用哲學」的出發點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針對現代人生活
所面臨到的問題,提出哲學性的解決方案。 (李賢中, 2018)
這不僅簡單闡述了應用哲學的定義,也闡明應用哲學、哲學應用差異
郭國勳在《從哲學中分離應用哲學的根據》文章中明確為應用哲學找到了
有理論、有歷史和學科為根據的定義 (郭國勳, 從哲學中分離應用哲學的根據,
2002)。解決了過往應用哲學家單純主張「哲學的現代化必須實踐化、應用化。」
他仿效亞里斯多德將哲學二分為「第一哲學」與「第二哲學」的方法將哲學分為
基礎哲學與應用哲學,利用「理論理性」與「實踐理性」作其論點的基礎,並認
為理論理性之於基礎哲學,實踐理性之於應用哲學之層面的關係。(翟東林,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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