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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海 关 文 件
深关办〔2017〕278 号
深圳海关关于印发《深圳海关缉私部门与
海关业务部门关于涉嫌违法线索交接
操作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隶属单位,总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严密我关涉嫌违法线索交接工作,提高工
作效率,增强打私合力,经关研究,制定《深圳海关缉私部门
与海关业务部门关于涉嫌违法线索交接操作办法(暂行)》(以
下简称《交接办法》),现予以印发执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改进作风,担起责任,主动加强
关局衔接配合,形成监管打私强大合力
全关上下要牢固树立全员打私意识。各单位“一把手”切
实履行打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动担当,积极协调
解决关区涉嫌违法线索交接工作中各类问题;对本单位自身事
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业务职能部门反映,请求
指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