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鏡報2018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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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政經
香港法律界須擺正位置調正心態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市民的法律精神和法治意識舉世公認。但奇怪的是,回歸
以來,尤其近年,每遇重大社會事件,每在香港利益和國家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香
港法律界一些有影響、有代表性的大律師、大法官乃至大學的法律教授卻荒腔走板,
表現出與國家和廣大香港市民相反的立場和取向。其背後原因,值得深思。
☉文/盛芳
三 月,在北京召開的兩會上,
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
記趙樂際對全體港澳全國政協委
員發表了具有明顯針對性的講話。
趙樂際指出,要全面準確理解和
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方針,
必須要把握好三點:一是要把握
好「一國」和「兩制」的關係。
「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
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
國」,並統一於「一國」。他特別
有針對性地指出,任何危害國家
主權,挑戰中央權力和特別行政
區基本法權威,都是對底線的碰 ◆中紀委書記趙樂際指出,中央對特區有全面管治權,香港的憲制基礎是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
觸,都是不允許的。 不是分權。他強調,絕不允許以 些精英人士的警告。
趙樂際說,二是要嚴格依照 高度自治為名排斥、對抗和侵蝕
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憲法是國家 中央全面管治權,更不能危害國 連串事件 匪夷所思
的根本法,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 家主權、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 若說香港的法官、大法官缺
定的法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 在事關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事關 乏職業水平、缺乏專業判斷能
成了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 國家長治久安、事關港澳長期繁 力,是不會得到認同的。但香港
第三就是要把維護中央對特區全 榮穩定的重大問題上,絕不能讓 回歸以來所發生的連串事件,甚
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 任何歪理邪說佔有市場。 至普通市民都能判斷其是非曲直,
有機結合起來。中央全面管治權 趙樂際是正國級的領導人, 這些具有一流專業水平的法官們的
和特區高度自治權是「源」和 他在舉世矚目的全國兩會上發表 做法卻令人詫異。港珠澳大橋的建
「流」的關係,兩者不能割裂, 此番措辭嚴厲的講話,代表的是 設,是粵港澳共同聯手的超級大項
更不能對立。要正確認識特區享 國家的聲音和國家的意志,也可 目,所有環節和細節都經過充分的
有高度自治權不是完全自治,也 以看作對香港反對派和法律界某 論證,並得到三地政府的支持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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