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正常的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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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差不多是多余的。如果基督徒真的                                前者,不過後者比前者更進了一步,因
                   看見整個舊造已經被基督的十字架剪除                                為它帶我們發現,在肉體的范圍里,我
                   了,又藉著他的复活,引進了一個完全                                們也是一無能力,并且「屬肉體的人,
                   新的創造,那么這一章可能是多余的。                                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8)。怎么發
                   如果我們真的「知道」這一件事,又根                                現這件事的呢?這就需要律法的幫助。
                   据這一件事來「計算」,并且以這件事                                現在讓我們先退回來,試著說說許多人
                   為基礎,「將我們自己奉獻給神」,也                                的經歷。有的基督徒雖然真得救了,但
                   許我們就不需要羅馬書第七章。                                   是卻仍受到罪的纏累。這并不是說,他
                   有些人覺得第七章放錯了地方。他們以                                一直在罪的權勢之下過生活,乃是說,
                   為該把它放在第五章与第六章之間。因                                因為某一些罪繼續困擾著他,以致他一
                   為到了第六章之後,一切是這么完善,                                再的犯著那些罪。有一天,他听見了完
                   這么平坦,怎么又有失敗的哀聲,「我                                全的福音,主耶穌的死不只是為著洗淨
                   真是苦阿!」能有這种虎頭蛇尾的事                                 我們的罪,并且當他死的時候,他還把
                   嗎?因此就有人說,這里所說的,是保                                我們這些罪人,包括在他的死里面,所
                   羅重生以前的經歷。我們必須承認,他                                以他的死不只對付了我們的罪,也對付
                   在這一章里面所描寫的,有一些并不是                                了我們自己。他的眼睛明亮了,他知道
                   基督徒的經歷,然而在許多基督徒身                                 他已經与基督同釘十字架。隨著這個啟
                   上,卻還是有這樣的經歷。那么這一章                                示就有兩件事:第一,他算他已經与主
                   的教訓是甚么呢?                                         同死同复活。第二,他認識了主在他身
                   我們知道,羅馬書六章所對付的問題是                                上的主權,他就像從死里复活的人,把
                   向罪自由,而七章所對付的問題是向律                                自己獻給神。他知道他不再屬於自己。
                   法自由。保羅在第六章里面告訴我們,                                這是美麗的基督徒生活的開始,充滿了
                   怎樣可以脫离罪,我們就下一個結論                                 對於主的贊美。
                   說,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現在第                                然後他就開始這樣思想:「我已經与基
                   七章又教訓我們說,單是脫离罪還不                                 督同死同复活,我已經把自己永遠獻給
                   夠,我們還必須知道如何脫离律法。如                                他;他既替我作了這么多,我現在也必
                   果我們還沒有全然脫离律法的轄制,我                                須替他作一點事。我要行他的旨意,使
                   們就絕不能全然脫离罪。那么脫离罪和                                他喜歡。」所以他奉獻了之後,就尋找
                   脫离律法有甚么不同呢?我們都知道前                                神的旨意,准備來順服他。出乎他意料
                   者的价值,為甚么還需要後者呢?我們                                之外的,他有了新的發現。原來他以為
                   要明白脫离律法的需要,首先必須明白                                能夠遵行神的旨意,也愛神的旨意,但
                   甚么是律法,和律法的作用是甚么。                                 逐漸的他發覺自己常常不喜歡神的旨
                   肉體与人的軟弱                                          意。有時候,他甚至很明顯的不愿意照
                   羅馬書第七章教訓我們一個新的功課。                                著神的旨意作,就是當他試著要去作的
                   保羅說,我是「屬肉體的」(羅七                                  時候,也發覺他不能作。然後他就開始
                   5)。又說:「我是屬乎肉體的」(14                               怀疑他的經歷。他自問說:「我真知道
                   節),并且「在我里頭,就是我肉體之                                了嗎?是的!我真照著計算了嗎?是
                   中,沒有良善」(18節)。這已經超過                               的!我的确將自己獻給他了嗎?是的!
                   罪的問題,因為這也与討神喜悅的事有                                我是否又將我的奉獻收回來了?沒有!
                   關。我們在這里所對付的,不是形形式                                那么,現在的光景是怎么一回事呢?」
                   式的罪,乃是屬肉體的人。後者包括著                                當這個人越是想要遵行神的旨意,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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