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No.19關照季刊 Ma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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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期 季刊
自殺者遺族自古是被忽略的族群,歷史上首次對之有系統的
研究開啟於一九六零年代。史奈德曼在訪談自殺者家屬後發現,
遺族抗拒揭露自殺的緣由,否認自殺的證據,而且有嚴重的健康
問題,從這個研究歷程中他不經意發現,遺族有極大的需要談論
/ 述說自身的經驗 (Farberow et al., 1994)。因為親身經歷自殺的
失落,遺族身心受創,視自殺為人生的選項,有高度的自殺危險
(Aguirre & Slater, 2010; Krysinska, 2003)。史奈德曼首稱,每個
自殺案例,至少有六個遺族深受傷害 ( 引自 Williams, 1997),之
後研究者也各提出了不同的人口數,目前最新的研究指出,每一
個自殺事件,可能會影響 135 個人 (Cerel et al., 2019)。
在臺灣,每年平均約 3800 個自殺死亡,若套用這個最新的
研究來估算的話,約有五十萬人會受到影響,不僅親友可能嚴重
受創,第一線的工作人員 ( 含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等 ),
甚至目睹的路人,都可能深刻受到波及。也許不是每個人都經歷
創傷性失落,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研究不適合本土,然而因自殺
死亡的恐怖、禁忌與汙名化現象,讓受創至深的遺族難以公開悲
傷經驗。自殺者遺族會經歷長期的痛苦,承擔自殺而來的污名
化、羞恥與罪惡感,這樣的歷程對於身心健康造成負面的影響。
加上周遭人的不理解,造成被社會隔絕的感受,沉默或者扭曲
的溝通是常見的,而遺族最大的風險就是認同自殺行為。所以
在經歷初期急性的哀傷反應之後,就得不斷地重建生活,整合
創傷記憶,而中長期,則需要重建生命的價值觀與意義感 (Tu &
Papadopoulos, 2022)。
二十年前我的家人自殺,我也走向了解自殺與失
落的旅程。透過英國的博士研究 (Tu, 2015),我發現
遺族的身心健康因遭逢親友自殺有著結構上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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