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手冊3
P. 21

6. 日本為世界著名的最遵守交通規則的國家之一,汽車靠左側通行,步行者
          須靠右側通行,所以務必多加注意。
       7. 團體需一起活動,途中若要離隊需徵得領隊同意以免發生意外。
       8. 日本氣候較乾燥,請隨身攜帶乳液,以免身體乾燥而發癢、發紅。
       9.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或團友,並注意安全。
       10. 請遵守寺廟內是否禁止攝錄影或使用閃光燈的規定。
       11. 領隊導遊不得擅自提供醫療用品。請自行準備個人習慣藥品。
       12. 旅途中請遵守領隊所宣布的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
          注意事項。
       04  泡溫泉須知

       1.  空腹、飲酒後或剛用餐完畢時不要入浴。
       2.  泡湯要全裸入浴,穿著泳裝或圍著毛巾都是不對的方式,會破壞溫泉水質。
       3.  泡湯之前須先清洗身體,溫泉畔都設有衛浴設施;溫泉的鹼性相當強,部份
          旅客因體質可能會造成皮膚不適。
       4.  孕婦、心臟病、皮膚病者或皮膚上有傷口者不要泡湯,激烈運動後、熬夜隔
          天不要猛然泡湯,可能會造成休克。
       5.  不常泡溫泉者,最好泡攝氏41度以下的溫泉,否則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
          為避免突然浸入溫泉可能引發腦貧血的危險,浸泡前先以熱水淋濕頭部或身
          體。
       6.  泡湯最長時間以15分鐘為限,避免皮膚的水分油份流失,如果感覺不適,趕
          快起來沖個冷水。
       7.  身上有紋身者,不能到大浴場泡溫泉。

       05  疾病檢疫
       1. 出國前可上疾病管制署網站查詢國際疫情資訊,若前往流行病疫區時,
          請於出國前4至6週至「旅遊醫學門診」由醫師評估接種疫苗或服用藥物
          之需求;旅途中或返國途中如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黃疸
          等症狀時,請於返國時向機場檢疫人員通報;因傳染病有潛伏期,如回
          國後出現上述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做為診
          斷及治療之參考。
       2. 相關國際疫情、防治措施及全國12家旅遊醫學門診相關資訊,請參閱該
          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入出境健康管理」專區查詢,
          或 1922(國外可撥+886-800-001922)防疫專線洽詢。
      20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