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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台灣相關規定
/ 攜帶下列物品須申報檢疫 / / 免稅物品之範圍及數量 /
須要申報之植物或植物產品 (一) 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其免稅範圍
1. 活植物、活昆蟲、土壤。 以合於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
2. 果實、蔬菜、切花、枝條。 範圍如下:
3. 種子、種球。 (1) 酒1公升,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
4. 乾燥植物或其產品。 或菸絲1磅,但限滿20歲之成年
5. 藥草及辛香料。
旅客始得適用。超過免稅數量,
須要申報之動物或動物產品 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
1. 活動物。 2. 新鮮肉類。 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
3. 加工肉類(肉乾、烤鴨…等) 海關分別按各項目罰緩。
4. 乾動物產品 (2) 非屬管制進口,並已使用過之行
(骨骼、皮、羽毛、角、動物飼料…等)
5. 含肉加工產品。 李物品,其單件或一組之完稅價
格在新臺幣1萬元以下者。
如果不確定是否可帶入國內,民眾只要在入 (3) 上列1、2項以外之行李物品(管
關前,選擇走必須申報的紅色通道,再將物
品交給海關人員檢查,如果攜帶物品不能入 制品及菸酒除外),其完稅價
關,最多只會被銷毀,並不會受到處罰。 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下者。
※ 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未依規定申報者, (二) 旅客攜帶貨樣,其完稅價格在
將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上的罰鍰。 新台幣1萬2,000元以下者免稅。
*以上須知僅供參考,法令若有修訂,應以最新公告規定為準。
*旅行行李通關資訊,請查詢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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